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211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1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的意见 | ||
文 号: | 驻政〔2012〕104号 | 关 键 词: |
为深化全市卷烟市场管理,不断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卷烟力度,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目前烟草市场面临的新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结合,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协调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加大卷烟打假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卷烟打假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当前形势,我市近一个时期卷烟打假工作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卷烟打假长效机制,明确卷烟打假责任,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网络为重点,以“端窝点、断渠道、抓主犯”为主线,打掉一批团伙,严惩一批制假售假主犯,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卷烟制假售假活动在我市扩散、蔓延,把卷烟制假售假活动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打假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卷烟打假事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责。因此,必须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在全市形成“政府主导、烟草主体、部门协同、各方参与” 的卷烟打假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我市烟草市场秩序提供保障。
1. 建立完善卷烟打假组织机构。在市县两级成立由政府主管烟草的副职任组长,公安、检察院、法院、烟草、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运管、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卷烟打假工作,协调部门工作关系,督办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解决卷烟打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表彰先进典型。
2.建立完善卷烟打假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卷烟打假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分析卷烟打假形势,提出打假意见,制定工作措施;听取烟草行业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烟草行业打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力量对涉烟违法活动联合进行打击。联席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1次,遇重大问题、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3.建立完善卷烟打假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烟草与公安联合行动机制。未成立公安、烟草联合执法办公室的县区,要抓紧成立;已经成立的要进一步明确联合执法工作内容、查办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和完善烟草与工商、技监、交通、运管等部门的配合机制,发挥部门优势,联合作战,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烟草与检察院、法院的卷烟打假司法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司法衔接,依法从重从快追究有关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要不断完善区域协作打假机制,建立线索通报、案件协办、重大案件公安和检察院提前介入等制度,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案件移交、证据互认、协助执行等工作机制,努力解决追踪调查成本大、取证难度大、抓捕收网阻力大等问题,为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涉烟犯罪分子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部门职能,落实打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是卷烟打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卷烟打假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烟草、工商、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是卷烟打假工作的主体,对辖区卷烟打假工作负具体责任,要发挥市场监管主体职能作用,采取单独执法和联合办案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加大对假冒卷烟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部门是卷烟打假的重要力量,对侦破制售假烟网络刑事案件负主要责任,要及时介入案件调查并深入开展侦破案件,收集固定犯罪证据,做到从快、从严惩处,严厉打击涉烟犯罪。法院、检察院是卷烟打假的保障部门,承担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的责任。交通运输、供电等部门是卷烟打假的重点协作部门,承担配合卷烟打假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车站、货运站(场)和货运车辆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单位稽查运输环节中假烟案件;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动力用电地点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向烟草、公安部门提供动力用电信息,及时通报异常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打假责任,为实现全市卷烟打假工作目标贡献力量。
(三)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市政府把卷烟打假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下达到各县区,细化到各职能部门,与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卷烟打假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具体指标、奖惩办法。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打假职能部门也要将卷烟打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县区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兑现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打假目标、在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消极应付、未完成目标任务、辖区售假活动严重、发生被上级查处重大制假售假案件的单位和部门,要扣减考核得分并通报批评。切实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有效促进卷烟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实行效能监察,加大问责力度。要加强对履职情况的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玩忽职守、失职失察,导致辖区内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猖獗,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对案件应移交不移交、应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给制售假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保护,参与或间接参与制假售假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市不断加大卷烟市场管理力度,卷烟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应当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卷烟制假犯罪活动屡打不止,制售假烟活动更为隐秘。由于我市毗邻省内制假重点区域,已被列入防转移扩散的重点地区,卷烟打假任务相当艰巨,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卷烟制假贩假造成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卷烟打假的特殊性、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卷烟打假工作仅仅是烟草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站在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高度,深入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卷烟打假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多个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定要把卷烟打假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成立卷烟联合打假领导组织,具体负责部门协调、组织辖区卷烟打假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分管,明确责任处室,具体负责卷烟打假工作;工商、技监、烟草、公安等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机构负责打击制售假烟网络。特别是要注重建立健全重点乡镇、村组打假责任制,抓好卷烟打假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工作联系、部门协调、信息沟通,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管,充分发挥联合行动的作用,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打假工作组织严密、机制畅顺运行、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突出重点,从严治理。当前,卷烟制售假活动呈现变换场地、分段造假、产销分离、单线联系、自成网络的特点。在这种形势下,我市卷烟打假工作必须采取多种方法,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加强政策宣传、窝点排查和治理打击力度。特别是要把打击原辅材料供应网络、假烟生产运输和销售网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抓好卷烟打假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把我市卷烟打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