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活动的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10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活动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2〕100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县、区坚持把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活动作为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打造特色、提升品位、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在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活动中,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加大创建活动力度,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为动力,以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为手段,以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增加绿地总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林绿化质量为重点,以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园林城镇。

二、工作目标

(一)园林县城创建目标

各县区经过努力,五年内都要先后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

2013年泌阳县、平舆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汝南县、确山县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

2014年遂平县、正阳县、上蔡县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

2015年西平县、汝南县、确山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

2017年遂平县、正阳县、上蔡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

(二)省级园林乡(镇)创建目标

根据《河南省园林乡镇评选标准》,每年各县区至少要有1-2个乡镇达到省级园林乡(镇)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实现创建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有33个乡镇跨入省级园林乡(镇)的行列,占全市162个乡镇的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园林县城创建任务

各县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园林县城和河南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对照国家园林县城和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逐步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已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西平、平舆和泌阳要巩固成果,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步伐,其他县城要按照先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原则,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1.综合管理。(1)各县区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独立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2)各县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得到落实并逐年增加。(3)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批准实施,城市绿线按要求划定并向社会公布。(4)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制度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得以应用,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要求。(5)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还要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管理符合规定。

2.绿地建设。各县要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城区“三率”指标达到省级和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附属绿地建设、生产防护绿地建设等各项绿地建设指标达到创建要求。

3.建设管控。做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各项评价值达到省级园林城市要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率、节约型绿地建设率、立体绿化推广、城市历史风貌保护等其它建设管控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城市,要严格按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制定有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改变的有效管理措施并落实良好,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风貌得以保护。

4.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城市大环境绿化,城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形成良好的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年空气污染指数、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创建要求,生物多样性、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5.节能减排和市政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切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并稳定、高效运行;城市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城市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6.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大力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等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积极筹集、高效利用保障资金,合理调节保障资金分配。城市住房、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省级园林乡镇创建任务

1.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做到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2.各乡(镇)园林绿化建设资金要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3.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并严格实施。建立实施乡(镇)绿线管理制度。制定完整的乡(镇)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行动计划,乡(镇)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

4.合理布局公园绿地。乡镇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地率2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

5.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有面积达到4公顷以上的公园,公园绿地率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广场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5%以上,建筑小品、雕塑突出乡(镇)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充分展示历史文化风貌。

6.重视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0%和60%以上,乡(镇)主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用地面积的20%。主次干道绿化管理到位,行道树规格一致,树池整齐划一,树种选择合理。

7.认真抓好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美化,其中获得市(县)级园林单位占全乡(镇)单位总数35%以上;绿化达标单位达到60%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

8.结合乡(镇)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重视乡土植物应用,认真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积极采用建筑节能、节水技术,大量应用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9.要注重乡(镇)风貌的保护,突出文化和民族特色,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古树名木有标牌,建立保护档案,保护责任落实,措施得力。

10.要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0%,尽责率在80%以上。

11.各乡(镇)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及周边环境,宜林荒山、荒地(荒沙、荒滩)绿地率达80%以上,宜林坑、塘、沟、河、渠、路绿化率100%。

12.各乡(镇)要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建有相应的垃圾中转站,道路保洁率达到85%以上,建筑工地围合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污水纳入市政管道排放,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其它各类市政指标达到园林乡镇创建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乡镇都要成立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本乡镇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严格督促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再分解、再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形成政府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对创建活动实施跟踪报道。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新闻宣传、公益广告、文艺表演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增加全民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的高潮。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各乡镇要按规划划定绿化用地范围,城市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实行“绿色图章”制度,政府在城镇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实行“红线”与“绿线”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一是在挂牌出让土地时必须标明“绿线”,“绿线”与“红线”一样,具有不可改变的法律效力。二是制定完善“绿线管理办法”,明确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对建设实行跟踪监督,严格竣工验收手续。绿化单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项目综合验收。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执法队伍,从严查处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等行为。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高绿化品位。在创建工作中,既要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更要重视建设项目的高标准、高品位,做到绿化总量有大的增长,绿化品位有明显提升。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划落实好各种建设用地的配套绿地面积。一是项目绿地的规划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达到要求。二是对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的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除按基本程序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证外,同时必须提交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绿化指标,待审验合格方可开工建设。三是对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综合验收时,城镇园林绿化部门要与建设规划部门共同参与,对建设单位的绿化进行把关,对规划达标的予以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不予验收。要强化精品意识,从规划设计到建设与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绿化专业人才的作用,加强绿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绿化科研工作,成立一支素质过硬的园林管护队伍,赋予相关的执法权,加大管护执法力度。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园林养护的技术知识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提高管护队伍的水平和能力。

(四)完善绿地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合理利用土地进行绿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强绿量,扩大绿地面积。增绿重点要放在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道路绿地上。按照要求新建一批公园绿地,高标准做好道路绿地建设,打造城区优美风景线。加强社会绿化,积极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向空间“增绿” ,消灭绿化盲点。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市场化养护模式和多元化管理机制,建立专业养护队伍,重点管好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发挥全社会管护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动手和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制定分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资金如期足额到位。加快公园绿地等在建或者规划中项目的建设进度,投入足够的创园专项资金,用于城区道路绿化、沿街零星绿化、社区绿化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造和美化。督促辖区各单位安排足额的绿化资金,用于单位庭院、附属绿地的建设、改造及管理。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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