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政策解读(二)

索 引 号: S0001-0208-2014-0056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28日
名  称: 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政策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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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和项目建设用地“净地”出让

 

(一)“净地”出让的概念

“净地”出让,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时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做到土地权属清楚、面积准确、规划条件明确、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已经完成且土地平整。

(二)“净地”出让的好处

“净地”出让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规避部门违法,二是可以缩短开发项目开发的周期,三是节省开发资金费用,四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交地违约风险,五是政府可以获得最大的土地收益。“净地”出让,将由政府直接收储土地,并要求政府对供应地块进行先期投入——调查摸底、成本核算、拆迁平整、动迁安置,投入的资金数量巨大,财政负担将加重。但净地出让的诸多好处却是不容置疑的。

首先,“净地”出让可以让土地交易市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外地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进入我市,与本土企业公平竞争。其次,政府收益能实现最大化,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原来“毛地”出让,政府收入有限,实行“净地”出让后,土地招拍挂出售,公开竞价,谁给的价高就卖给谁。另外,“净地”出让能有效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利益。“净地”出让前,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方面,全由政府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不会出现无理压价、野蛮拆迁等问题的发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而从开发企业角度, 毫无疑问,“净地”出让方式更受开发企业的欢迎,因为出让地块已经拆迁平整,开发商拿地后可以直接进场打桩开建,免去了拆迁这项既费时又费力的浩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上市时间将大为提前。从政府调控和管理角度,“净地”出让相比“毛地”出让,可以“控制成本支出,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同时使政府对项目建设开竣工时间的监控更具有操作性,使不良开发商故意捂盘、捂地失去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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