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新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4-0080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新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4〕118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展示驻马店市整体形象的窗口,又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做好为民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今年,我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目前新改版的政府门户网站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基本原则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公布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采取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信息报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应及时将拟发布的信息,通过各单位分配账号,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上网发布。

(二)网上抓取。市政府门户网站将根据需要,通过网上抓取的方式,直接从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网站上抓取相关内容,充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

(三)网站链接。将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各单位网站的链接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备案调整。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负责、谁发布,谁主管、谁受理”的原则,做好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分工的栏目信息维护和业务受理工作。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上报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分级和内容保障职责分工》的要求,实时将需要保障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后,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保证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时效性。

(三)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制度,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内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保障、谁负责”的原则,每季度采用纸质和政府网站发布两种形式,对各县区、各部门上报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政府网站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1.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分级和内容保障

职责分工

2.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系统网站内容保障评估指标

 

 附件.doc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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