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5-00358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09月1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政府系统督促检查方式推进工作落实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5〕103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把督促检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督查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有效保障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推进和落实。但也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抓落实的认识还有偏差、作风不够扎实;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时有发生;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有些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改进政府系统督促检查方式推进工作落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分解立项,建立督查台帐制度为加强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跟踪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将按照“突出重点、细化分解、台帐管理、跟踪问效”的原则,对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建立督查台帐,实现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对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领导交办批示事项等重要议定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在第一时间分解任务,列出清单,对工作任务实行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目标任务、定督办人员的督查方式,运用明查暗访、跟踪督查、驻点督查、回头看再督查等形式加强督办查办,对一些难点问题反复督、督反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明确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制度为提高督查效率,市政府督查室在建立督查台帐的同时,对所有督查任务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做到定期录入和销号,对新列入的督查事项及时补充更新,已完成的督查任务及时备注销号。每月底,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全面汇总梳理,按照已完成、进展顺利、推进缓慢三种情况进行逐项归类,形成《督查专报》上报市政府。三、及时反馈,健全限期报告制度为全面掌握市政府督办事项工作进度,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每个督查事项确定具体督办人员负责跟踪督办,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在收到市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后,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作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与督办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各责任单位在严格按照督查通知时限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同时,每月中旬和月底上报工作最新进度,督办人员将适时进行实地督查,持续跟踪、一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工作落实。 四、严格问责,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批示交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在全市通报。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和部门,总结其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因人为因素造成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建议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问责。五、强化职能,切实提升督查实效(一)强化领导督查职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对督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政府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抓督查,带头抓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建设,配强配足督促检查力量,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新形势新常态相适应。要强化督查部门组织协调、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处理问题及干部奖惩建议权等必要的职能权限;要对政府督查室委其事、授其权、查其行,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室在决策和部署落实中的推动、反馈、督促和协调作用。(二)强化部门督查职能。市政府各部门是决策落实的具体承担者,对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确保按时限和目标要求完成各项督办任务。在反馈督办结果时,各部门要对督办报告认真审核把关,主要领导要主动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查报;对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追查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在完成市政府交办督查任务的同时,要把强化自身工作督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整合和强化督查工作职责,形成督查合力,确保自身承担任务的全面完成。(三)强化督查机构督查职能。督查室是县区政府(管委会)授权开展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也是办公室履行督查职责的专职机构,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室要强化辅助决策、督查参谋职能,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要及时提出督查工作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督查活动方案;要加强与党委督查室沟通与协作,加强与人大和政协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的联系,确保督查事项的顺利实施和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本通知,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水平。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