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5-00461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12月0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统计局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5〕150号 | 关 键 词: |
市统计局: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办〔2015〕14号)精神。你局行政职权目录已经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公布。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同步将职权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请你局严格遵照公布目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今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你局按程序报批。附件:市统计局行政职权目录 2015年12月2日 附 件市统计局行政职权目录(共计9项) 一、行政处罚(8项)1.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2.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3.未在规定期限领取依法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未按照要求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的处罚。4.未按规定建立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关系行为的处罚。5.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6.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涂改、转让、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统计资格证书,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7.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妨碍调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未按时提供有关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8.农业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其他职权(1项)对统计工作有重要贡献的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