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6-00522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6〕129号 关 键 词:

市城乡一体示范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驻马店市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9日       

驻马店市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财税改革任务,是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的意见》(国发〔2015〕3号)、《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 推动地方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市县政府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豫政办 〔2016〕16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三年本级政府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按照“近详远略”原则同步编制后两年政府及部门收支计划,提前确定三年分年度的收入安排和支出重点;以后年度在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二年预算和后两年收支计划,依次类推,滚动编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利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划定位

中期财政规划是预算和规划的有机结合,第一年的收支安排最终形成年度财政预算,按规定报市人代会审批;后两年为收支规划,包括具体支出项目,是规划期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

中期财政规划与一般性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区别:现行中长期财政规划是宏观的、预期性的,主要描述财政收支发展目标和重大政策,内容一般不变;中期财政规划是具体的、执行性的,主要体现支出安排和预算控制,每年滚动调整。

中期财政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分部门分行业专项规划具有约束和保障作用。中期财政规划在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对已出台且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各项规划具有资金保障作用,对新出台的各项规划具有约束作用,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

三、编制原则

(一)衔接融合。中期财政规划将规划期内收支计划与国家重大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以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为依据,以实现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为参照,为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二)统筹配置。中期财政规划以规划期内各项财力来源为基础,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债务收入等,统筹考虑、综合安排,实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三)突出重点。中期财政规划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财政支出为重点,集中财力投向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四)审慎稳妥。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留有余地,逐年增加支出预留空间。要严格支出项目准入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列入规划。

(五)滚动管理。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第一年收支安排最终形成年度财政预算,后两年收支规划为对应年度预算形成的基本框架,指引对应年度预算。以后年度在上一轮财政规划基础上,对后两年规划评估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预算执行中建立年度评估机制,规划期内项目视成熟情况可在年度之间调整,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可列入年度预算。

(六)讲求绩效。支出项目安排要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等挂钩;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编制内容

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科学确定规划期收支规模。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预测未来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主要经济指标,测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来三年收支规模,利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统筹可用财力明确支出保障重点和方向。

(二)拟定规划期财政改革政策。根据对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的预测和对现行财政收支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深入查找收支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围绕规划期内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研究确定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列出分年度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在梳理需保障的重大增支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级财力状况,研究是否出台新的增支政策。

(三)提出部门及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意见。各部门在全面梳理各类相关综合和专业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职能,研究提出本部门、本行业规划期预期发展目标,围绕实现预期目标制定推进措施和重点任务,拟定分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市财政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依据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和项目成熟度,研究提出市级各部门规划期分年度支出控制数和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告知部门,对于规划期第一年收支安排,要按照年度预算要求做细做实。

五、编制主体

市财政局是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主体,负责制定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收支规划,汇总编制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和监督中期财政规划执行。

各部门是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编制主体,根据本部门职责和行业领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分年度支出需求,提交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在此基础上形成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六、编制和调整程序

(一)编制程序。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分为前期准备、部门建议、财政初审、部门修改、审核批准、批复告知六个阶段。

1.前期准备。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收集规划期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信息、上级中期财政规划及上级相关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等,研究提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完善准备工作,下发编制通知。

2.部门建议。各部门收集规划期内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根据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按照重要性排序,研究提出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未来三年分年度资金安排和预期绩效,形成三年财政规划建议,报财政部门审核汇总。

3.财政初审。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测算规划期内分年度可用财力,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及实施条件,审核部门分年度规划建议,汇总平衡后提出三年财政规划草案,报市政府初步审定。

4.部门修改。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初审后的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向部门下达分年度支出限额(或控制数)及重点项目安排意见,由部门修改完善后再次报财政部门审核。

5.政府批准。财政部门结合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上级中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等,再次修改完善中期规划期提交市政府审批,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提取规划期内第一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市人大审查批准。

6.告知批复。市人代会审查批准第一年预算后,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告知部门后两年收支安排计划及重点项目安排意见。部门在批复下属单位预算的同时告知单位后两年收支安排计划及重点项目安排意见。

(二)调整程序。以后年度中期财政规划在上期规划基础上滚动形成。2017—2019年财政规划确定后,2017年上半年应将列入2018年规划的项目细化到位;2017年下半年对2017—2019年财政规划实施评估,已列入2017年预算但当年难以实施的,可调入后两年规划;纳入2018—2020年规划已具备实施条件的,可调入2017年预算。编制2018—2020年财政规划时,在细化2018年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规划调整和政策变化等完善形成2018年预算,并相应调整完善2019年规划。以后年度依此类推,滚动编制。

七、保障措施

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影响因素多,需要各部门配合协作,稳步推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从大局、从长远、从整体着眼,把重大改革和政策研究与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结合起来。要将实行中期规划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二)统筹安排,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强指导、督促和协调。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中期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树立中期财政观念,拟出台的增支事项必须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制定延续性政策要统筹考虑多个年度,可持续发展,不得一年一定。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确保取得成效。

(三)建立机制,共同推进。各部门要积极收集上级对口部门各类改革政策动向,定期汇总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改革政策,涉及财政资金的要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提出资金需求及分年度安排建议。今后,各部门拟出台的专业规划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在提交市委、市政府审定前需先征求财政部门意见。

(四)总体设计,分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按照审核重点、发展阶段为中期财政支出框架、中期财政预算框架、中期绩效评价框架三个层次,要依次推进,逐步深入,初级阶段重点是增强财政支出安排科学性,中级阶段重点是确保跨年度收入预算平衡,高级阶段重点是实施绩效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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