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社办〔2016〕40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国家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4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制度建设、突出督查落实,全面梳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持续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人社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以“放管服”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该取消的取消掉。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年检,研究将部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行政审核审批科牵头,各行政审批职能科室负责)
(二)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衔接落实国家和我省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调整和规范我市职业资格鉴定考务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部署,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无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和整合。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职业能力建设科、职称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取消和修改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相关规定;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相关事项权限,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职称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及时修订涉及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建立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掌握各类用人单位的基础登记信息。(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市劳动就业处、市工伤保险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业资格清单、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制作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职称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公共服务。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驻人社〔2016〕29号),指导督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全面梳理和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近期采取切实措施,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办事手续,确保按时完成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任务。中长期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加强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中心工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求亲自抓、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合理调度本科室(单位)工作,分解任务到位,细化责任到人。根据职责分工,逐项建立任务清单,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内容和具体举措,提出完成时限,保证每一项任务都能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务求实效。各县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改革意识、为民意识。根据改革任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强衔接、协调联动。对于现有体制机制要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督导考评,层层落实责任。市、县(区)人社局部门要成立检查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各项任务进行督办,推动工作开展。对任务分工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在细化过程中不走样,不偏废。落实好责任倒查和问责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便民利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适时发布改革信息。协调各方做好改革成果的宣传与报道,把便民利民的好政策好措施宣讲到位,引导服务对象改变原有办事模式,为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