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4年被国家计生委确定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市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认真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在奖励扶助制度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工作机制建立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06年我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评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调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推进我市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沁阳市等96个先进单位和石书明等12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全面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工作中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为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先进单位名单
2、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9个)
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 修武县 、
温 县 、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
二、先进市直单位(4个)
焦作市人口计生委、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监察局 、焦作市农业银行
三、市政府派出机构(1个)
高新区管委会
四、先进县级单位(28个)
沁阳市人口计生委、沁阳市财政局 、沁阳市监察局 、
孟州市人口计生委、孟州市监察局、孟州市财政局、
博爱县人口计生委、博爱县财政局、博爱县监察局、
武陟县人口计生委、武陟县财政局、武陟县农行、
修武县人口计生委 、修武县财政局、修武县农行、
温 县人口计生委、温 县财政局、温 县监察局、
山阳区人口计生委 、山阳区财政局、山阳区监察局、
中站区人口计生委、中站区监察局 、中站区财政局 、
马村区人口计生委、马村区财政局 、马村区监察局、
高新区人口计生委
五、先进乡级单位(15个)
沁阳市:柏香镇、紫陵镇 孟州市:西虢镇、赵和镇
博爱县:许良镇、苏家作乡 武陟县:龙源镇、乔庙乡
修武县:方庄镇 、五里源乡 温 县:祥云镇、南张羌镇
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中站区:许衡办事处
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
六、先进村级单位(39个)
沁阳市:覃怀办事处灯塔街、崇义镇南山村、西万镇道口村、山王庄镇马庄村、西向镇卫村、王曲乡肖作村
孟州市: 河阳办事处长店村、化工镇西孟港村、河雍办事处富村、大定办事处东关村、 槐树乡杨洼村
博爱县:柏山镇马营村、金城乡东马营村、清化镇八街、孝敬镇小岩村、月山镇乔村
武陟县:三阳乡西尚村、小董乡沁阳村、嘉应观乡南贾村、谢旗营镇杨村、北郭乡益庄村、大封镇大屯村
修武县:城关镇大韩村、郇封镇裕国庄村、周庄乡孙村、西村乡西村、高村乡习村
温 县:番田镇蔡庄村、黄庄镇西虢村、岳村乡扬庄村、 赵堡镇赵堡村、武德镇宋冯吝村
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中马村、新城办事处墙北村
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府城办事处北朱村
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白庄村、演马办事处聩城寨村
高新区:李万街道办事处芦堡村
附件2:
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沁阳市(19人)
石书明 郭宪文 宋龙太 陈建军 卢照群 赵金安
张 彬 丁小荣 田毛仁 王秋菊 王 玲 杨克敏
王占营 宋芳芳 吕学会 候海青 黄小利 张艳兵
冯二国
二、孟州市(17人)
苟月仙 张祖青 闫艳平 程冬梅 马海艳 宋 健
行海莲 耿卫中 杨艳芳 武发栋 张 宁 吕文强
陈菊萍 范彩红 陈 超 王静花 赵艳丽
三、博爱县(16人)
李艳红 吴玉红 王述红 程道敏 郎中富 宋玉芹
张永斌 毋银玲 王海霞 彭尚刚 胡志娟 肖爱林
张 艳 杨 安 王云先 郜巧红
四、武陟县(20人)
张 歆 张世阳 王新胜 李洪峰 贺 燕 任秋成
冯玮玮 李香清 千素娥 程胜海 王海霞 周金钟
古利芳 张海萍 申金明 谢发军 苗梅生 郑利平
王 凯 杨素梅
五、修武县(14人)
薛志杰 梁国平 王小平 张新鲜 祝新平 杨万征
蒋永胜 薛仁旺 杨卫东 段建华 孙永涛 孙小明
范玉芳 马小芳
六、温 县(16人)
任晓霞 李土法 晁红军 李翠改 陈天利 郑现有
王 健 牛庆丽 牛广庆 扬慎贤 崔应俊 黄喜玉
张国宝 赵海仙 郑红山 闫彩霞
七、山阳区(4人)
千煜成 王爱清 买三振 张彩荣
八、中站区(5人)
许文俊 李海军 秦小改 刘春红 孔海玲
九、马村区(5人)
赵 芳 白发展 司小勇 张庆雨 何小雨
十、高新区(2人)
赵爱萍 刘小春
十一、市直单位(10人)
郭建民 章玉环 宋玉军 宋清华 许冬梅 赵海霞
周 霞 薛 琴 刘玉梅 刘新荣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焦政〔2007〕8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6月22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焦政〔2007〕8号) 发布日期:2007-06-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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