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温县发改委、焦作卫生学校: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353号)文件精神,现将涉及我市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涉及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项目2个,总投资730万元,计划下达投资7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地方投资230万元。上述项目投资全部纳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本投资计划所列建设项目,均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四、请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所有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使中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要加快采购设备和材料,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进度,及时落实投资计划。请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国家和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附件:焦作市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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