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映湖路和文成路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建委、市南水北调城区办: 为加快南水北调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建设步伐,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移民工作按时完成,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映湖路、文成路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映湖路东西走向,西起普济路,东至民主南路西,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080米, 红线宽度3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文成路东西走向,西起山阳路,东至瓮涧河西岸,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045米,道路红线宽度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排水工程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实施主体为市建委。  二、本次下达映湖路(普济路-民主南路西)总投资计划2010.6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214.21万元;下达文成路(山阳路-瓮涧河)总投资计划2243.55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108.12万元。两条道路资金来源为绿化带工程建设资金,道路建设由市建委负责,征地、拆迁分别由解放区政府和山阳区政府负责。其中映湖路征地、拆迁费由市南水北调城区办拨付给解放区政府使用;文成路征地、拆迁费由市南水北调城区办拨付给山阳区政府使用。  三、根据《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精神,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均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凡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均应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对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五、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批准的内容全面落实建设条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项目概预算、招投标、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千方百计节约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市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它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焦政文〔2006〕38号“关于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焦政文〔2009〕7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市项目稽察办公室将随时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  六、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我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二○○九年九月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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