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三个单位和邢小强等六名...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三个单位和邢小强等六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焦政〔2010〕4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0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三个单位和邢小强等六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焦政〔2010〕4号 发布日期:2010-05-20 00:00

焦 作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三个单位和
邢小强等六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11月24日、12月12日,我市解放区、孟州市先后发生两起抢劫杀人案。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应急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坐镇指挥,组织相关单位和精兵强将强力攻坚,将两起抢劫杀人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圆满实现了全年现行命案“发一破一”的目标,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活动,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侦破两起抢劫杀人案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解放公安分局三个单位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解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邢小强、刑侦支队民警白勇刚、刑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李平、行动技术支队政委王文侠、行动技术支队民警张立新、孟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宝军六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建功立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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