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打造上市企业群体的意见 ...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打造上市企业群体的意见 焦政〔2010〕14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5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打造上市企业群体的意见 焦政〔2010〕14号 发布日期:2010-11-15 00:00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打造上市企业群体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打造我市上市企业群体,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倾力打造上市企业群体
推动企业上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企业运营、做大做强企业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我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已经涌现出一大批资产质量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群体,成为企业上市的丰富后备资源,已具备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的基础条件。
随着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功上市,河南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进一步为我市企业上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范例。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抢抓发展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倾力打造我市上市企业群体。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5至20家,并且每年都有一批企业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二、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工作思路,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等措施,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引导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一)上市后备企业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给予政策优惠和优质服务。
1.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以及水电、通讯设施、资质证明等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除证照工本费(部分已取消)以外,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予以免除。
2.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时,勘探测绘费、房产评估费由相关部门协调按规定标准的40%收取;房产登记费、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的20%收取。
3.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土地评估价格60%的标准核定。若在三年后仍未能上市,企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优惠部分。企业在实施上市过程中,缴纳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确实有困难的,可申请在上市后半年内缴清。
4.对企业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证件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取得规划、开工、验收等有关手续,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灵活办理。
5.企业利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不征个人所得税;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其个人所得税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以等额资金奖励给企业股东。
(二)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要着重解决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
1.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因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原因调账增加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通过适当方式给予等额补贴。
2.对企业涉及募投项目用地,实行优先供地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办理征地的相关手续。缴纳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在上市后半年内缴清。
3.采取“一对一”跟踪服务的措施,及时化解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支持企业尽快上市。
(三)在企业上市后,要集中各类优势资源,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1.对实现境内外上市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企业、法人代表及有功人员100万元奖励;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企业、法人代表及有功人员50万元奖励;对进入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2.以进入上市辅导的前一年应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对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当年及上市后两年计三年内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超过当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部分,由同级财政以等额资金奖励给企业。
3.涉及企业的财政性扶持资金优先向上市公司倾斜,对上市公司申报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和科技扶持资金。
4.供水、供气及电力单位要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用水、用气、用电,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大力支持上市公司成为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对于5年内实现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给予重大奖励政策,并采取一厂一策的方式给予更多优惠。
6.鼓励上市公司建设专业化工业园区,发展关联企业,吸引相关企业入园集聚发展。
7.对上市公司新上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要优先立项、优先审批、优先规划、优先供地;涉及新增用地的,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以最优惠地价出让。
8.上市公司符合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政策的,可享受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9.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以上市公司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上市公司可以凭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之外的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商业银行要完善内部程序,提高质押贷款办理效率。对进入股权交易市场的挂牌企业,要探索实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加强对上市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作为我市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上市公司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更大支持。市政府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要领导牵头,及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分解细化有关专项激励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针对企业上市过程的相关审批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特事特办。
(三)加强对已上市公司的管理。帮助上市公司做好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上市公司的经营秩序和财产安全。帮助上市公司采用增发、配股、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四) 善金融服务。强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有效衔接,引导各金融机构参与企业上市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服务,实行差别授信管理,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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