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竣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项目办、焦作新区经发局和市直重点项目单位:    按照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的工作要求,为加强计划竣工项目管理,促使在建项目尽快形成生产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竣工项目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度计划竣工项目如期竣工达效。    二、竣工项目是指已通过竣工验收,且投产达效项目。项目包括2011年度市重点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他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三、各县(市)区项目办应于季后5日内向市项目办报送本季度竣工项目情况(报表附后),市项目办对已竣工投产项目进行通报。今年1-6月份竣工项目名单请于8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    四、各县(市)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准确的报送竣工项目情况,对弄虚作假,虚报项目的,一经发现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通报全市。   联系人:王燕平、李东    联系电话:3569579    邮箱:jz3569579@126.com(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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