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火车站拆迁安置福安铭苑花园小区的批复
焦发改城市[2011]280号 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火车站拆迁安置福安铭苑花园小区项目核准的请示》(焦福文[2011] 第001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火车站拆迁安置福安铭苑花园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火车站拆迁安置福安铭苑花园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站南路北侧,政一街东侧100米处。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1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02.2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2618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5379.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19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160平方米,地下车库4200.7平方米,地下室84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22层框剪结构商住楼,2栋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1栋2层商业裙房以及地下车库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644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1]第002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豫(焦)出让(2010年)第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福安铭苑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焦环评表字[2009]35号);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022000267号);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41080482号);⑥焦作德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焦德会验证字(2011)第002号资金证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六、你公司严格按照消防、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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