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焦政〔2014〕1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9 16:3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市本级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经严格审核,共依法取消行政审批类事项86项,下放管理层级事项54项,合并减少事项9项。清理规范后,市本级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70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212项、服务事项217项。现将取消、下放和保留的事项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此次公布的目录,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等相抵触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等,市政府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

1.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类事项目录

2.市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目录

5.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服务事项目录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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