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五)

(第5批)

(2016年7月20日12时—7月21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54号问题

  责任单位:马村区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黄  腾(马村区人民政府区长)

分管责任人:朱兴家(马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罗昆(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庞丰营村北边庞玉生饲料厂,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经查,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庞丰营村应为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庞冯营村。经走访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发现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庞冯营村无饲料厂,但该村北侧有一非煤矿山企业:焦作市双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负责人名字为庞玉生,确定举报人将“石料厂”误读为“饲料厂”。焦作市双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18日停产至今,生产作业区堆存的物料已采取临时覆盖措施,物料大棚正在施工,其余各项整治任务正在逐步进行。

下一步将加大对焦作市双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确保该企业严格落实停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清单中所列第55号问题

责任单位:温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唐  毅(温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孙启卫(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董丙晨(温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温县黄庄镇南旺里村化工厂废水通过渗井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废气污染严重;2014年曾向县环保局反映过,未解决”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温县黄庄镇南旺里村化工厂废水通过渗井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2016年7月21日,温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西南450米处温县饮水安全工程农场供水站(供南王里村饮水)的井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检测结果为pH:7.35;氯化物:33.8mg/L;硫酸盐:221mg/L;铁:未检出。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未发现数据异常。2016年7月22—23日,温县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未发现有渗井排放废水行为。

3.关于反映“废气污染严重”。 2016年4月,焦作市环境监测站曾经进行全厂废气监测,监测数据均未超标。2016年7月22日,经温县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目前因实施锅炉拆改全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废气排放现象。

另举报人反映2014年曾向县环保局投诉该厂污染问题。经查,2014年县环保局未接到过关于该厂的污染投诉。

下一步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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