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九)

(第9批)

(2016年7月24日12时—7月25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45号问题

    责任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秦迎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张戊己 (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韦威(武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武陟县西陶镇西陶村南,华康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气体,污水排入黄河,污染水源,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 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华康公司污水排入黄河,污染水源”的问题。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木糖生产企业,位于武陟县西陶镇西陶村南,属黄河领域。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流经省控渠首断面后最终汇入黄河。7月26日,武陟县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经查,7月份以来该公司废水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表明,该公司外排废水能够实现达标排放。7月29日,武陟县环保局委托对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公司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河南省辖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关于“华康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气体”的问题。7月26日,武陟县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7月份以来该公司废气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表明,该公司外排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7月29日,武陟县环保局委托对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废气和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公司外排废气和厂界臭气浓度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关于“华康公司环境污染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经查,武陟县环保局对于反映华康公司环境污染的举报,都能够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查处情况。

    

二、清单中所列第46号问题

    责任单位:沁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毛文明(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孙菊梅(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 任 人:杨志勇(沁阳市公路局局长)

              李学军(沁阳市交通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沁阳市S306省道,山王庄段以西,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省道306卫柿线山王庄以西约5.5公里路段扬尘严重,主要原因:一是道路两侧炭场、汽修门店较多,大型运输车辆出入频繁,加之店铺门前未经过水泥硬化,造成车辆出入时带泥上路行驶,所带泥土经过碾压后形成扬尘。特别是大雨过后,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更加严重,造成更多扬尘。二是该路段交通量大,日交通量达到21000余辆,且主要为重型运输车辆,车辆在抢行、错车行驶或进店维修时借用沿路门店前土路,造成扬尘。三是省道306卫柿线建设时间较长且超负荷使用,路面破损严重,坑槽众多,运输煤炭或矿产品的车辆由于超载或覆盖不到位,行驶经过该路段因颠簸造成少量的滴漏,而形成扬尘。

    目前,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对于容易形成灰尘路段采取隔离措施,对省道306卫柿线西万转盘至山王庄廉坡段的加油(加气)站和临路维修门店前,以及在抢行、错车引发扬尘较大的路段设置警示桩,减少车辆抢行、错车引发道路两侧灰尘扬起。在西万转盘至常付线下山口道路两侧加装波形护栏予以隔离,减少车辆随意出入现象。二是利用4台水车不间断对省道306卫柿线进行洒水保湿,保持路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三是在重点扬尘路段成倍增加清扫人员,并投入扫地车1台,加大对此路段的清扫频次,减少路面积尘产生的扬尘。四是对道路两侧的裸露路肩进行水泥硬化,减少运输车辆出入时带泥上路行驶问题。对破损严重的路面进行挖补修复,减少运输车辆因颠簸造成抛撒的现象。五是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在省道306卫柿线东西两端设立检查站,对运输车辆覆盖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运输车辆未覆盖等行为。

    2.追责情况

    诫勉谈话2人

    

三、清单中所列第47号问题

    责任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秦迎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张戊己(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韦威(武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武陟县大虹桥乡小高山村,碳素厂环保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怀疑没有环评手续,大气、噪声污染严重。5月23日、6月中旬向县环保局投诉,回复称该厂是达标排放”的问题, 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的问题。2007年6月,该厂按照市环保部门要求,对焙烧炉进行了治理,安装了一套电捕集除尘、沥青回收系统;2008年3月,该厂焙烧炉废气限期治理项目通过市环保局验收(焦环控验〔2008〕07号);2016年4月,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该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仪; 2016年6月,该厂烟气在线监测仪通过了焦作市环保局验收。

    3.关于“该厂环保手续”的问题。该厂为上世纪80年代村集体经济兴建的老企业,当时环评法尚未出台,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今年,该项目已被纳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范围。

    4.关于“该厂废气、噪声污染”的问题。7月26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于7月15日停产至今,反映的废气、噪声污染严重不属实。

    5.关于“5月23日、6月中旬向县环保局投诉,回复称该厂是达标排放”的问题。经核查,武陟县环保局于2016年5月、6月确系受理过群众对该厂的举报投诉,收到举报后,武陟县环保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均未生产,并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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