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十六)

(第16批)
(2016年8月1日12时—8月2日12时)

序号

举报内容

责任单位

是否

属实

52

山阳区世纪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中华翰苑小区,附近的卓立科技偷排废气,晚上气味刺鼻。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不属实

26

焦作市西部产业集聚区,江胜化工有限公司利用焦作市慧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结晶紫内酯项目,两次环评公示时间间隔太短,质疑不合规范,而且公示没结束就开始建设安装设备。

中站区

人民政府

属实

27

武涉县江河纸业下属分厂——广源纸业院内的化工厂,两年来非法生产,曾因偷埋化工废渣,被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查处并取缔。目前这个非法化工厂又搬迁到江河纸业的老工厂最后一排车间里继续非法生产,无任何环保措施,不经备案直接生产染料化工产品,他们对外以生产造纸助剂为名,实际是生产化工染料,违法处置化工废渣,他们把生产废渣掺到煤里面烧掉。每天晚上排放有毒酸性气体。

武陟县

人民政府

不属实

28

沁阳市西万镇邘邰村,铝实验厂南院墙外,曙光特耐公司,无发改委立项备案、无环评审批手续、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燃煤炉冒烟、灰,气味难闻,机器噪音扰民。

沁阳市

人民政府

属实

29

沁阳市西向镇魏村,生产碳素电极糊的工厂(所有人是张有志),无环保、发改委、工商等手续非法生产,长期污染环境,燃煤锅炉排放黑烟,煤焦油气味难闻。

沁阳市

人民政府

属实

30

1.沁阳锌茂化工有限公司粉尘、污水随意排放;2.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白天运行,晚上不运行,烟尘污染厉害。

沁阳市

人民政府

属实

一、清单中所列第52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责任人:陈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分管责任人:申晓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人:王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环保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山阳区世纪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中华翰苑小区,附近的卓立科技偷排废气,晚上气味刺鼻”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所说的中华翰苑小区附近的卓立科技位于世纪路中华新天地旁边,是该公司的商务楼,仅用于销售、行政、办公,并于2013年10月停止使用,承租于其他公司办公使用。卓立膜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位于神州路公交公司西,2013年10月前用于新产品研发试验基地,2013年10月后闲置,厂区内变压器已报电业局停用。

    

二、清单中所列第26号问题

    责任单位:中站区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董红倜(中站区人民政府区长)

    分管责任人:张贵红(中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郭  立(中站区环保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焦作市西部产业集聚区,江胜化工有限公司利用焦作市慧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结晶紫内酯项目,两次环评公示时间间隔太短,质疑不合规范,而且公示没结束就开始建设安装设备”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反映“两次环评公示时间间隔太短,质疑不合规范”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江胜化工年产1000吨结晶紫内酯项目环评于2016年6月3日在中站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6年6月23日在中站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两次公示间隔时间为12个工作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满足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因此,江胜化工环评公示符合规定要求。

    3.反映“公示没有结束就开始建设安装设备”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6月22日,中站区环保部门在例行新建项目环保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却已开始安装生产设备。经问询慧诚化工及项目方获知,该项目于6月中旬擅自启动前期建设。中站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这个问题后,就将其认定为未批先建,责令江胜化工立即停止建设,并启动了环保执法处罚程序,分别于6月29日、7月6日向其下达了处罚告知书(中区环罚听告〔2016〕05号)、处罚决定书(中区环罚决字〔2016〕05号),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罚款8万元。对于该处罚决定,江胜化工没有提出异议,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处罚并足额按时缴纳了罚款。

    目前,中站区环保部门已安排专人驻点监督,督促江胜化工办理环评手续,保证环评审批完成前江胜化工年产1000吨结晶紫内酯项目不得建设。

    

三、清单中所列第27号问题

    责任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秦迎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张戊己(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王小伟(武陟县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威(武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武涉县江河纸业下属分厂——广源纸业院内的化工厂,两年来非法生产,曾因偷埋化工废渣,被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查处并取缔。目前这个非法化工厂又搬迁到江河纸业的老工厂最后一排车间里继续非法生产,无任何环保措施,不经备案直接生产染料化工产品,他们对外以生产造纸助剂为名,实际是生产化工染料,违法处置化工废渣,他们把生产废渣掺到煤里面烧掉。每天晚上排放有毒酸性气体”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截止到2016年6月17日,广源纸业造纸助剂车间、智辉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化工厂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

    2016年8月3日,经武陟县环保部门现场核查,江河纸业的老厂最后一排车间为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无碳复写纸用显色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焦环评表字〔2005〕112号);2008年,该项目通过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焦环开验〔2008〕6号),正式投入生产至今,没有发现新、改、扩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智辉科技废气排放问题:智辉科技无碳复写纸用显色剂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项目用蒸汽由江河纸业供给。 

    关于智辉科技废水排放问题:智辉科技无碳复写纸用显色剂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循环水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办公生活废水等。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循环水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年产生量为400吨左右,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沉淀后排入江河纸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武陟县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后排入二干排。生活废水年产生量为400吨左右,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生活废水通过江河纸业生活废水排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武陟县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后排入二干排。

    关于智辉科技固废问题:智辉科技无碳复写纸用显色剂项目在过滤工序会产生未乳化完全的物料,即过滤滤渣,年产生量约1吨,属一般固废,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生产滤渣全部送至江河纸业锅炉燃烧。

    

四、清单中所列第28号问题

    责任单位:沁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毛文明(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张沁峰(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赵云龙(沁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沁阳市西万镇邘邰村,铝实验厂南院墙外,曙光特耐公司,无发改委立项备案、无环评审批手续、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燃煤炉冒烟、灰,气味难闻,机器噪音扰民”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沁阳市西万镇邘邰村曙光特耐公司实为焦作市众凯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

    2.关于“无发改委立项备案,无环评审批手续,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问题。2016年7月27日,沁阳市环保局接到群众来信投诉,已经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8月3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发改委立项备案,无环评审批手续,无生产许可证。

    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沁政办〔2016〕23号)要求,2016年8月6日,沁阳市环保局联合西万镇政府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实施了强制拆除。

    3.关于“燃煤炉冒烟、灰,气味难闻,机器噪音扰民”问题。因该公司今年以来未生产,不存在群众反映的“燃煤炉冒烟、灰,气味难闻,机器噪音扰民”等问题。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严防反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清单中所列第29号问题

    责任单位:沁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毛文明(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张沁峰(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赵云龙(沁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沁阳市西向镇魏村,生产碳素电极糊的工厂(所有人是张有志),无环保、发改委、工商等手续非法生产,长期污染环境,燃煤锅炉排放黑烟,煤焦油气味难闻”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 关于“无环保、发改委、工商等手续非法生产”问题。2016年8月3日沁阳市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无环保、发改委、工商等手续非法生产。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沁政办〔2016〕23号)要求,责成工商部门对该厂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生产原料和产品实施查封。责成西向镇政府结合环保部门,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该厂生产设备拆除到位。

    3.关于“燃煤锅炉排放黑烟,煤焦油气味难闻”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燃煤锅炉排放黑烟,煤焦油气味难闻”问题。

    下一步将重点督导该公司生产设备拆除工作,确保按时拆除到位。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反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六、清单中所列第30号问题

    责任单位:沁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毛文明(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张沁峰(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赵云龙(沁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1.沁阳锌茂化工有限公司粉尘、污水随意排放;2.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白天运行,晚上不运行,烟尘污染厉害”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沁阳锌茂化工有限公司粉尘、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反映问题属实。该公司年产3000吨电解锌项目中的硫酸锌生产工序不产生粉尘,铅冶炼废渣回收有价金属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重力收尘、电收尘、布袋收尘、湿法碱式脱硫等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不存在直排问题。2016年8月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一堆窑渣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关于“粉尘随意排放”问题属实。

    该公司年产3000吨电解锌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焦环监验〔2007〕08号)》和铅冶炼废渣回收有价金属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显示,两个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未发现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问题。“污水随意排放”问题不属实。

    针对该公司窑渣未覆盖问题,沁阳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窑渣未覆盖问题立案查处,并于2016年8月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沁罚责改〔2016〕第1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沁罚先告字〔2016〕第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3万元罚款。

    3.关于“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白天运行,晚上不运行,烟尘污染厉害”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6年8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锅炉烟气处理采用低氮燃烧 SNCR脱硝(4套) 电袋复合除尘(4套) 氨法脱硫(2套)进行处理。经调阅该公司2016年6—7月烟气在线监控数据,均显示数据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染治理设施白天运行、晚上不运行的行为。沁阳市环境监测站于7月24日对该公司废气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折算值为:烟尘15mg/L,二氧化硫31mg/L,氮氧化物64mg/L,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下一步,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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