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十八)

(第18批)

(2016年8月3日12时—8月4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60号问题

    责任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秦迎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邢大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冀成凡(武陟县城管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武陟县朝阳二路东段垃圾站,距居民区近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未解决”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武陟县朝阳二路东段垃圾站为武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位于县城东谢旗营镇前牛村,总占地面积150.6亩,总库容86.43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约200吨,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式。

    8月6日,经武陟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武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运营良好,场内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场内生活垃圾定期进行消毒、灭蝇、摊铺、压实、黄土覆盖等,现场及厂区周围基本无异味,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为厂区西侧600米左右的亿祥尚郡小区(后建)。

    关于“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未解决”的问题。经梳理政府在线、来电、来信,未接到群众对此问题的投诉。

    下一步,采取密闭式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杜绝垃圾抛洒;在场区内外设置固定和移动式防飞散网,杜绝垃圾飘洒;定期对生活区和填埋区进行消杀,防止蚊蝇滋生。建立垃圾处理场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垃圾处理场的劳动定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操作等环节的监管,加强监测管理,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快新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拟在郑云高速和焦晋高速交汇立交西北100米处建设武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已立项(豫焦武陟制造〔2015〕25528),土地手续正在办理。

二、清单中所列第61号问题

    责任单位:博爱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张建(博爱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师少辉(博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责任人:张军(博爱县月山镇镇长)

            程国利(博爱县科技工信委主任)

            卢如意(博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博爱县月山镇前庄西村许九路与焦客路交叉口货站煤炭厂,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举报件中反映的货站,隶属于郑州铁路局焦作车务段月山车站。7月14日、23日,月山镇政府两次致函焦作车务段月山车站,要求月山车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治理工作,对煤堆全面进行覆盖,停止一切经营活动。8月2日,博爱县政府致函郑州铁路局焦作车务段,要求其对物料堆场的存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彻底覆盖和清运。

    8月10日下午,焦作市政府领导带领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亲临现场督导,全面了解情况后,责令博爱县政府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再次向月山车站下达违法整改通知书,并对月山车站负责人提出严格要求,卡住源头进货,消化现有存煤,迅速停止生产,清洗打扫货场干净,彻底消除污染源。以后未经博爱县政府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将依法严惩。

三、清单中所列第13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第一责任人:张明库(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分管责任人:敬章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责任人:李博(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山阳区风神轮胎厂(老厂),周边常年弥漫着刺鼻的硫化物气味,特别是傍晚,气味加重,令人作呕,周边居民苦不堪言,经常不敢开窗户。群众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得到的结果是各项指标正常,现实状况和检测结果的巨大差异使群众十分不满”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山阳区风神轮胎厂(老厂)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区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异味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橡胶味),异味主要来自于该生产基地制造一部的斜交工程胎4个硫化车间(1号硫化车间因成本原因停产)、制造二部的2#、3#、4#、5#炼胶中心和8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胎硫化车间、50万套、7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胎硫化车间和轮胎生产工艺水冷却系统。

    经查,由于仅对5#炼胶中心和18个罐冷却水系统(1号凉水塔)进行了VOCS试点治理,仍有7处产生VOCS的车间或工段未进行有效治理,厂区内橡胶异味比较明显。加之,有时傍晚时分由于地面气压降低,不利于空气扩散,傍晚时会有橡胶异味加重现象。

    为掌握该公司VOCS排放情况,2016年3月29日-4月1日,经第三方(谱尼测试)监测,5#炼胶中心VOCS治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05 mg/m3和0.88 mg/m3。对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23-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10mg/m3,确实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经走访、了解和专家分析,由于个人对相同浓度的气味也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基于以上情况,致使出现“群众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得到的结果是各项指标正常”的情况。

    8月2日,该公司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全面开展VOCs治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厂家、制定预算,向总公司申请治理所需费用,确保10月底前投入运行,切实维护周边环境质量,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产生橡胶异味各个工段、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在未全面完成VOCS治理之前,通过强化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味的产生。适时监督检查其余炼胶中心和硫化车间VOCS治理项目进展情况,最大限度降低挥发性有机物对周边环境的异味影响,维护周边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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