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批)
(2016年8月5日12时—8月6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62号问题
责任单位:马村区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黄 腾(马村区人民政府区长)
分管责任人:朱兴家(马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颜 航(马村区马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 昆(马村区环保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马村区建设路白庄村卢二强搅拌站、柏油站、石料厂粉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举报所称搅拌站、柏油站、石料厂,位于马村区白庄铁路货场西侧。
2.举报搅拌站实为白庄二灰搅拌站,主要用于道路水稳拌合施工。经调查,该搅拌站无任何手续, 属非法矿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点。马村街道办事处已于7月19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马停字〔2016〕38号),目前该搅拌站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
3.举报柏油站实为焦作市鑫路通沥青拌合有限公司。6月21日,马村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建设物料大棚露天堆放物料,根据其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马环违改〔2016〕21号),责令该公司建设物料大棚,采取措施防止扬尘。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露天堆放物料已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准备开工建设物料大棚、硬化厂区裸露地面。
4.举报的石料厂,经调查,该石料厂无任何手续,属非法矿产品生产加工点。马村区办事处已于6月24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马停字〔2016〕32号),目前该石料厂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
下一步,将加大对焦作市鑫路通沥青拌合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清单中所列第63号问题
责任单位:孟州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卢和平(孟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王保宏(孟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郭小三 (孟州市谷旦镇镇长)
李红卫(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孟州市谷占镇北那村煤球场,每天生产到夜里,煤灰、噪声污染严重,曾向孟州市环保局反映,无人解决”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孟州市谷占镇北那村实际名称为谷旦镇北那村,谷旦镇北那村煤球加工厂负责人薛保成,属于作坊式的小型煤球加工点。
8月3日孟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巡检中发现该煤球加工点存在煤堆未完全覆盖、生产设备没有密闭抑尘措施等问题,现场要求其落实停产整治,立即对院内的煤堆进行全覆盖。8月6日孟州市工商、环保等部门和谷旦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该煤球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煤球加工厂处于关停状态,煤堆已覆盖。因该煤球厂属无证经营且防扬尘治理不到位,谷旦镇政府现场对该煤球厂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
下一步对该煤球加工厂依法查处取缔;加大煤炭质量管理,确保型煤加工用煤达到省定商品煤相关标准;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粉尘物料堆场落实防扬尘措施。
三、清单中所列第64号问题
责任单位:山阳区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郜方正(山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分管责任人:李玉明(山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王永刚(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习阳(山阳区环保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山阳区博爱路丽景苑小区门面房,食全食美饭店烟囱对着小区,直接排放油烟,大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食全食美饭店实为食全食美面馆,位于山阳区博爱路景苑小区南侧门面房,营业面积300平方米。该饭店使用甲醇为燃料进行炒菜作业,操作间配有油烟净化装置,烟气经净化后沿管道至房顶向南朝博爱路排放。该饭店烧烤一体机位于店内邻博爱路一侧,且配备有油烟净化设施,烧烤油烟经净化后通过排气筒朝博爱路排放。不存在“烟囱对着小区”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该面馆两台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清洗维护不及时,导致净化效率偏低的问题,操作间配套的排气筒存在有腐蚀现象,另有一根废弃排气筒未拆除,有碍观瞻,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新城街道办事处、山阳区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8月15日前完成整改。
2.责任追究情况
约谈2人
四、清单中所列第65号问题
责任单位:孟州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卢和平(孟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王保宏(孟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李岩平(孟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红卫(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孟州市西部工业区,豫农产业园内多家农药厂,气味难闻,污水随意处置;其中大部分厂没有手续,现在为了应付检查,临时停产。中共孟州市委孟发(2016)11号文,第22条公开保护未批先建的企业”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2.“孟州市西部工业区,豫农产业园内多家农药厂,气味难闻,污水随意处置;其中大部分厂没有手续,现在为了应付检查,临时停产”问题。园区建设情况:《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河南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2015—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8月17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焦环审〔2015〕79号)。
园区污水处理工程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575万元,占地面积750㎡。该项目于2015年11月建成,废水采用铁碳微电解床 生化法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700吨(含生活废水)。
危废仓库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50㎡。危险废物仓库已经建成,已完善有关制度及标识。
园区供热采用燃气锅炉,该项目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投资257万元,占地面积560㎡,2014年11月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现有10吨天然气锅炉2台,将为园区企业生产提供蒸汽。
园区企业入驻情况:目前,园区已建成98栋厂房,现共入驻企业17家共21个项目。
(1)河南恒盛润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5000吨新型环保乳化剂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2月13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12号),2015年9月经河南济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2016年2月试车。
(2)河南田丰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农药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35号)。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未试车。
(3)河南波尔森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农药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36号),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2016年2月试车。
(4)孟州市沙隆达植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新型农药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37号)。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粉剂生产线于2016年2月试车。
(5)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有年产6000吨环保农药制剂项目、年产300吨95%苯醚甲唑原药项目。其中年产6000吨环保农药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38号),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2016年2月试车。年产300吨95%苯醚甲唑原药项目2016年7月7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33号),正在安装生产设备(该项目未批先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29日对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6〕14号,已执行到位)。
(6)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6000吨环保新型农药项目、年产1000吨噁虫危项目。其中年产6000吨环保新型农药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39号)、并于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粉剂生产线于2016年2月试车。年产1000吨噁虫危项目于2016年7月7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35号),目前正在安装设备、设施。
(7)河南丰收乐化学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农药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40号)。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2015年12月试车。
(8)河南德西扬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农药制剂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41号)。2015年9月经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试生产前环保核查,粉剂生产线于2016年2月试车。
(9)河南志信农化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500吨新型环保农药制剂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42号)。乳油生产线于2016年4月试车。
(10)孟州农达生化制剂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4400吨生物农药制剂项目、年产100吨生物原药赤霉素项目。其中生物农药制剂项目于2016年1月19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6号),原药赤霉素项目于2016年5月25日经省环保厅环评审批(豫环审〔2016〕239号)。目前正在安装生产设备。
(11)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农药制剂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19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7号)。目前厂房已基本建成,未安装生产设备。
(12)孟州云大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农药制剂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19 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8号)。该项目生产车间已建成,正在安装生产设备。
(13)河南广农农药厂,建设有年产3000吨环保型生物农药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19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9号)。目前设备已经安装,悬浮剂生产线于2016年4月试车。
(14)顶秀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6000吨环保型生物农药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19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10号)。目前,厂房已建成,未安装生产设备。
(15)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环保型生物农药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19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11号)。目前,厂房已建成,部分生产设备已安装。
(16)河南正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00吨原子灰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6月28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30号)。目前,生产车间已建成,正在安装生产设备。
(17)孟州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300吨生物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农药制剂加工项目。其中年产1300吨生物化工中间体项目于2016年7月7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焦环审〔2016〕36号),该生产车间已建成,部分设备已安装。(该项目未批先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28日对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6〕13号,已执行到位)。年产3000吨环保农药制剂加工项目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开工建设。
目前,上述17家企业均未生产。“气味难闻,废水随意处置,其中大部分厂没有手续”与事实不符。
3.关于“中共孟州市委孟发(2016)11号文,第22条公开保护未批先建的企业”的问题。2016年6月21日,孟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业大会,印发《中共孟州市委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30条意见》(试行)(孟发〔2016〕11号)。该文件第22条作为第五大项提升服务水平中的10条措施之一,旨在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健全项目推进机制。所有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必须经过预审,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经国土、住建、规划、科技、消防、环保等联审联批后方可入驻,是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的举措,并未公开保护未批先建企业。同时,豫农产业园内企业(项目)自2012年开始逐步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开始建设,该文件2016年6月21日印发试行,不存在保护这些企业或项目。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责任到人,加强监管力度,防止企业违法生产;对入驻豫农园区的项目进一步排查,切断全部企业生产用电,按照环评批复逐家核实,达到环评要求的送电;进一步细化审批要求,凡是与国家农药管理不符的项目或生产线一律拆除;制定完善产业集聚区预审备案实施办法,明确入驻产业集聚区的企业或项目必须满足全部前置审批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
五、清单中所列第66号问题
责任单位:沁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毛文明(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张沁峰(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赵云龙(沁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沁阳市山王庄镇郭庄村,美达公司生产化工原料气味刺鼻,存在安全隐患,机器噪声扰民”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美达公司全称为焦作市美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沁阳市山王庄镇郭庄村。
2.关于“美达公司生产化工原料气味刺鼻”问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经对聚合工艺无组织排放难闻气味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难闻气味。
3.关于“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该公司生产原辅材料均按环评要求进行仓储,并采取有相关防范措施,企业重视安全工作,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公司存在的风险源能够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4.关于“机器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已经采取降噪措施,对引风机进行整体包装。目前因企业停产,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将及时进行噪声监测,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不发生噪声扰民情况。
下一步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六、清单中所列第67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第一责任人:张明库(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分管责任人:敬章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责任人:李博(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马村区范张弓村,健康园(生产口服液),将药渣倾倒在村子东边,污染环境”的问题,反映属实。举报所称健康园,为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马村区万方产业集聚区内,范张弓村东部所堆存的污泥是由焦作市马村区待王建筑服务部在此处堆存的。
2016年8月7日,经市环保局现场调查,马村区武王街道办事处范张弓村东侧一空地堆存部分物料,不是药渣而是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固废,根据该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省环保厅批复(豫环审〔2009〕120号)要求,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采用压滤堆肥处置。该项目环评验收意见(一期工程:豫环保验〔2009〕57号;二期工程:豫环评验〔2011〕44号)中未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提出要求。
市环保局已责令马村区环保局对焦作市马村区待王建筑服务部立案查处,督促焦作市马村区待王建筑服务部将此处污泥进行清理。目前马村区环保局已处罚到位(马环罚决字〔2016〕第14号),罚款已缴纳,污泥已清理完毕。
2.追责情况
通报批评1人,警告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