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二十一)

(第21批)

(2016年8月6日12时—8月7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50号问题

    责任单位:博爱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张建 (博爱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师少辉(博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责任人:  秦胜利(博爱县农业局局长)

              琚永生(博爱县许良镇镇长)

              卢如意(博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博爱县徐梁乡狄林村,20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河里,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举报人反映狄林村西北地养殖小区个别养殖户将过滤过的粪水污水偷排丹河。该养殖小区位于村西北地,现从事养殖行业共31户,其中养猪30户,养鸡1户。

    2016年8月9日现场排查发现,有7户养殖户未按要求对粪便排放进行治理。当天下午15:30博爱县农业局、环保局、镇政府、村两委干部、全体养殖户在狄林村委会议室召开了全村养殖场污染治理攻坚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养殖户在思想上高度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积极配合做好整改工作,特别是7户排放者立即采取措施杜绝排放,

    所有养殖场进出排水口进行砖混封堵,杜绝污水排放现象再次发生,8月10日下午18时前已整改到位。目前没有储粪池的养殖户限一周内新建储粪池,确保通过博爱县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检查验收。

    下一步继续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宣传和巡查工作,对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对违规排放者,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确保完成养殖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二、清单中所列第51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第一责任人:谢如臣(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分管责任人:杨战国(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责任人:秦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驾培科科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山阳区龙源路森林半岛南门,鼎通驾校和山阳路理工大学东门驾校,无环评手续,汽车尾气,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查,该驾校教练车车辆类型属小型轿车,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行驶证,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属于非法培训点,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对对该驾校练车点进行了关停取缔,并下发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成立监督小组,持续对违法驾校练车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不发生、不反弹。

三、清单中所列第52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第一责任人:谢如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分管责任人:杨战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责任人:秦刚(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驾培科科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解放区丰收路和民主路交叉口东北角,焦南监狱对面驾校,无环评手续,汽车尾气,噪声污染。”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查,该驾校教练车车辆类型属小型轿车,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行驶证,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属于非法培训点,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对对该驾校练车点进行了关停取缔,并下发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成立监督小组,持续对违法驾校练车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不发生、不反弹。

四、清单中所列第53号问题

  责任单位:沁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毛文明(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管责任人:张沁峰(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人:赵云龙(沁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沁阳市北沁北化工园区内,尚宇新能源厂、日化厂、镀锌厂、农药厂、石蜡厂、水泥厂等化工厂,化工气味难闻,污染环境。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举报人提到的“尚宇新能源厂”为河南尚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厂”为沁阳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石蜡厂”为沁阳市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为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沁阳市的化工园区内没有“日化厂”和“镀锌厂”。

    2016年8月8日,沁阳市环保执法人员对以上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河南尚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设施运行正常,未闻到难闻气味。

    沁阳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份停产整改,但因厂区内仍存有生产原料,有一些难闻气味自然挥发。沁阳市环保部门多次要求该公司尽快落实“三同时”措施,有效降低化工气味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2016年7月6日,沁阳市环保目标督导组在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沁阳市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2016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沁政办〔2016〕9号)要求,积极推进废气综合整治,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难闻气味。沁阳市环保局于2016年7月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停产通知,目前已停产整改。

    沁阳市环保局要求沁阳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措施,在环保设施未安装到位前,不予批准生产;要求沁阳市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废气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废气综合治理任务。

    2.关于“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问题。今年年初,针对群众反映的化工园区气味难闻问题,沁阳市环保部门组织召开了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废气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邀请专家对化工企业逐家会诊,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群众投诉信访办理情况全部如实进行了反馈。

    下一步将学习先进化工园区管理经验,要求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力争把污染降到最低,确保周边群众正常的生活环境;完善企业各方面手续,严格按照环评和焦作市政府2016年综合治理要求,扎实推进企业提标整改;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清单中所列第46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第一责任人:张明库(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分管责任人:敬章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责任人:李博(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焦作市高新区热电厂长期没有环评手续,没有脱硫设施,多年来一直超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常年不敢开窗、无法自由呼吸。”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焦作市新区黄河大道485号,原有2台3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焦作工学院应用地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04年4月编制,2004年5月9日通过原焦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环评审批(焦高经环报〔2004〕3号),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建成投入运行,按照环评要求采用炉内脱硫措施,配套建设有电除尘设施。按照《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近期大气和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焦办〔2015〕16号)要求,该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关闭了2台35t/h锅炉,同时启用新建的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7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焦作市环竟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编制,2011年12月31日通过市环保局审批(焦环审﹝2011﹞190号)。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该公司进行了分期建设,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7月建成了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套锅炉烟气治理装置(采用袋式除尘器 NID脱硫系统治理工艺)。而另外2台75t/h锅炉及配套设施尚未建设。为此,该公司于2016年4月对原环评进行了变更(《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建3×75t/h循环液化床供热锅炉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目前已建成的1台75t/h循环液化床锅炉已投入试运行,并在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焦环试备﹝2016﹞1号)。2016年7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其75t/h循环液化床锅炉废气进行了检测(焦和检﹝2016﹞084号),检测结果均未超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该公司南临黄河大道,北侧与大沙河相隔约50米,西边为农田,东侧为永业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厂址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1200米的铁炉头村以及西南1200米的辛庄村。自2011年至今,焦作市12369电话投诉记录、“行风效能热线”投诉及省转投诉件记录中,均无该公司环境问题的投诉记录。

   按照《关于印发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62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必须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75t/h循环液化床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任务,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进行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预计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六、清单中所列第49号问题

    责任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责任人:秦迎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分管责任人:张戊己(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申晓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人:刘小强(武陟县龙源办事处主任)

            贾立新(武陟县大封镇镇长)

            韦 威(武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环保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以下生产混凝土外加剂的企业,无环评手续,废水、废气污染严重。1.焦作市武涉县化肥厂墙外,西北角靖源公司 ;2.焦作市武涉县大封镇孟门村东北角金润源公司;3.焦作市博爱县丰收路路南超达化工公司;4.焦作市亿建混凝土搅拌站院内”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焦作市武陟县化肥厂墙外,西北角靖源公司、生产混凝土外加剂,无环评手续,废水、废气污染严重”问题。武陟县化肥厂墙外西北角靖源公司,实为挂靠郑州靖源公司名下的一个非法生产小作坊。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为外购浓稠水泥速凝剂,主要产品是加水稀释后的水泥速凝剂,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该作坊无任何环保手续,且工艺落后,设施简单。8月9日,龙源办事处已组织力量对厂实施了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交办件反映“该厂生产混凝土外加剂、无环评手续”问题属实;反映“该厂废气、废水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3.关于“焦作市武陟县大封镇孟门村东北角金润源公司生产混凝土外加剂,无环评手续,废水、废气污染严重”问题。金润源公司全称河南金润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大封镇孟门村东北。该公司主要产品是新型水泥分散剂、助磨剂,主要生产设备是12台搅拌罐、储罐等,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该公司于2013年8月底建成厂房,2014年3月设备安装完成,2014年7月开始断续调试生产,由于市场、产品不稳定等原因,该公司于2015年3月停产至今。2016年8月9日,经武陟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反映“该公司生产水泥外加剂,无环评手续、废水废气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4.焦作市博爱县丰收路路南超达化工公司,实名为“焦作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北,成立于2010年6月份,产品为水泥混凝土减水剂。2010年12月7日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焦博爱源[2010]00118),2012年5月7日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环保验收批复(焦环评验[2012]29号)。2016年6月公司停产至今。通过现场检查,对焦作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举报问题不属实。

    5.焦作市亿建混凝土搅拌站名为焦作亿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2014年9月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环保验收批复(焦环评验[2014]41号)。该公司在2016年7月30日停产整改。在停产整改期间市环境督导组、市建委质监站、示范区质监站、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和乡镇环保网格化监督员多次到亿建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和监管,该公司场内地面清洁,达到了石料百分百覆盖的要求。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