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二十八)

(第28批)

(2016年8月13日12时—8月14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62号问题

    责任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秦迎军(武陟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张戊己(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郭新艳(武陟县西陶镇镇长)

            韦  威(武陟县环保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举报人自称是都市报道记者,称有村民反映武陟县西陶镇石荆村,多家塑料加工厂晚上生产,气味难闻,污染环境。该举报人准备去采访”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查,武陟县西陶镇石荆村共有3家塑料厂,位于石荆村村东,分别是郭保德塑料厂、马小军塑料厂、宋有群塑料厂。3家塑料厂主要原料为轮胎包裹塑料纸等废旧塑料;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清洗池、造粒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经破碎、清洗、烘干、造粒即为成品。由于上述3家企业设备简单、工艺落后,生产过程中有难闻气味产生,无任何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属“土小”企业,应予关闭取缔。按照省、市大气污染攻坚要求和《武陟县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西陶镇政府已于7月15日前对其实施了拆除。8月15日,经武陟县环保局现场检查,3家企业已拆除到位,无任何生产迹象。

二、清单中所列第63号问题

    责任单位:解放区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陈  泓(解放区人民政府区长)

    分管责任人:李秉昕(解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王迎彩(解放区王储街道办事处主任)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解放区孟州路南段,路面未硬化,车辆经过扬尘污染;路边堆放建筑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 关于“路面未硬化”问题。该路段位于孟州路和丰收路交叉口以南,是解放区王褚街道办事处东王褚村涉农机耕道路,现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当中,

    3.关于“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王褚办事处已对道路两侧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现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将积极争取把此路纳入城市道路资金修建计划当中;明确专人,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努力为周边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责任追究

    约谈1人

三、清单中所列第64号问题

    责任单位:山阳区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郜方正(山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分管责任人:李玉明(山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王亚斌(山阳区定和公安派出所所长)

            焦玉江(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主任)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山阳区建设东路与山阳路交叉口西南角,街心花园旁露天ktv噪声扰民”的问题,反映问题属实。8月15日,解放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区环保局、光亚街道办事处、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到“山阳区建设东路与山阳路交叉口西南角,街心花园”进行查处,该游园旁两处露天经营KTV摊点存在有噪声扰民问题。光亚街道办事处、定和公安分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处露天经营KTV摊点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日常巡回检查,避免噪声扰民。

    2.追责情况

    诫勉谈话2人。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