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行一〔2017〕409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根据《焦作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焦发改工业[2008]534号),为做好2017年我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做好2017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今年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将重点围绕我市四大优势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食品)和四大新兴产业(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领域进行认定。
二、企业所报《焦作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等材料,内容要真实可靠,须按《焦作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三、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财政、地税联合行文上报我委。
四、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叁份,附电子版)以及推荐文件报送我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全利 荆诺
联系电话:3568445
电子邮箱:fgwfwk@163.com
2017年8月16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