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进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导的方案的通知》(豫政教督〔2019〕9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市级有关部门自查情况,起草了《焦作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现予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17:30
受理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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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进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导的方案的通知》(豫政教督〔2019〕9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焦作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巍巍太行,南临滔滔黄河,面积4071平方公里,人口377.5万,辖4个市辖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县级市,4个县。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83所,其中幼儿园726所,义务教育学校702所,普通高中30所,中职学校17所,特教学校8所,教育人口82.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82%,其中在校学生76.51万人、教职工5.85万人。
对照省级评价指标体系,我市就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推进教育工作、保障教育投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育督导等八个方面14项工作、32个具体评价指标进行了逐条梳理、全面自查,并组织开展了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各级政府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自查结果显示,我市较好完成了2018年各项教育发展任务,2019年教育各项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二、工作成效
(一)党建引领、德育践行,建立健全育人机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紧紧围绕教育根本任务,抓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德育制度体系,以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完善、健全创新育人方式。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党委领导教育体系,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建立了党委、政府联系学校制度。在市教育局成立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出台《市直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实现党建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520余个,理顺调整4所市直学校、3个县市、31个乡镇、108年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党组织由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被省教育厅《党建工作信息》专题刊发推广。二是切实履行责任。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印发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及年度双报告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延伸,为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三是扎实开展活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扎实开展用好“学习强国”、“焦作党建e家”、“焦作先锋”公众号等一批平台、领导干部讲一次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观看一次红色影片、参观一次红色基地、实施一轮身边榜样报告、开展一次“学党章、学摘编”知识竞赛、进行一次案例教育等“八个一”活动。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市委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出台实施细则,市教育局召开教育警示大会,仅2019年上半年就发送廉政警示短信1000余条,培训248名党务(员)干部,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健全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党建工作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领导干部深入学校讲党课,拓展思想政治课范畴,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抓手,推进爱国主义教育高质量强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育摆在教育工作首要位置,严格按要求开足开齐思想政治课程课时。将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纳入全市教育质量奖及督学评估体系,引导学校全面育人、全面成才,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孝心少年、文明校园创建、中小学生艺术体育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等活动,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把握新时代教育育人正确导向。焦作一中学生曹梦瑶获得省“最美孝心少年”,河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二)深化改革、落实政策,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坚持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及时配套出台市级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并有效落实部门协同、工作推进、责任追究和督办机制,确保国家、省教育决策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一是加快推进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7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出台《焦作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焦作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全面规划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印发《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焦发〔2019〕9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适应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增配教育增设教室消除大班额的意见》(焦政办〔2019〕47号),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保证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加速推进教育现代化。出台《焦作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焦作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全面规划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三是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焦政办〔2017〕15号),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通过校校通、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三大提升工程,助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成为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试点市。四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资助和免除共146406人次,1.0885亿元,其中资助贫困学生82731人次,资金5539.049万元,免除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63675人次,金额5346.028万元,市教育局被评为全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2018年度焦作市有重大影响的十件大事突出贡献单位。
(三)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近年来,我市积极履行政府教育职责,牢牢把握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始终把教育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坚持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紧扣教育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做好学校规划方面。将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纳入《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多部门协同,做好学校规划建设顶层设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对学校规划、建设的相关要求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立。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6—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的通知》、《关于推进中心小学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通知》,整体谋划、稳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将两类学校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完善的责任体系。2016-2018年,全市投入资金约1.1亿元,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54所。截止目前,各县(市)区66个乡镇中已有46个乡镇至少完成1所寄宿制小学的建设,占乡(镇)总数的69.7%。2018年,我市寄宿制学校任务23所已全部完成。在抓好消除大班额方面。普通高中教育大班额有所下降。新建、改造普通高中,扩大服务规模,坚持按照每班55人的标准班额下达招生计划,从源头上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59.05%,超大班额比例13%,与2017年相比有所下降。义务教育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推行集团化办学,组建义务教育集团97个,带动了223所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总班数9286个,大班数318个,大班率3.42%,超大班数71个,超大班率0.76%,56人以上的大班额数量逐年减少,消除大班额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在建好配套幼儿园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9〕45号),成立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部门协商会签制度。市教育、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联合印发《焦作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教文〔2017〕205号),健全幼儿园建设、管理机制,排查辖区城镇小区62个,确定需要治理的城镇小区有44个,需移交小区幼儿园46所,其中转为普惠17所,移交5所,购置3所,补建2所,改建1所,新建18所。截止目前,已移交幼儿园18所,占全市应移交幼儿园的18.12%,需要转为普惠、移交、购置、补建、改建、新建幼儿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四)科学决策、依法履职,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1.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加大公办园、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2018-2019年共下拨中央、省级奖补资金11949万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19所、竣工15所、在建15所。全市77个乡镇,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110所,有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68个,覆盖率达到88.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二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出台《焦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焦教文〔2018〕32号),进一步完善奖补扶持政策。2018-2019年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9所,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总数达335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园11.04万人,覆盖率达到73.78%。三是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9〕24号),成立了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第三方评估、情况日报表、阶段性汇报、总结通报制度,拉网式排查187所无证幼儿园,办证82所、整合12所,取缔92所,正在协商归属1所,有效推动全市幼儿教育工作健康安全开展。
2.均衡义务教育发展。一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力推动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市11个县(市)区2017年全部通过省及国家验收,先后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控辍”职能和学校“保学”职责。2018年我市小学五年巩固率100.11%,初中三年巩固率98.87%,高于省定要求。
3.普及高中教育发展。认真落实《焦作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适应国家新高考改革,投资6亿元新建孟州市第一市级中学,增加3900个学位;投入4604万元对12所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按10%以上比例增加高中教师编制要求,招聘165名教师满足高中新课改需求。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3.2%,超过了预定93.1%的目标。2018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人数为40323人,普通高中实际招生人数为24690,中等职业教育实际招生人数为19200,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
4.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一方面鼓励民办教育发展。起草《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见》(征求意见稿),现已征求市直14个局委和11个县(市)区教育部门,40所民办中小学校意见,修订后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指导河南永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3亿元,建设焦作市永威幼儿园、博爱县永威学校等项目。另一方面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成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领导小组,设立治理办公室,召开专项治理动员大会,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集中组织3次督导检查,召开4次专题会议,动员全市841所中小学校共计46万名中小学生,逐人登记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公安、城管、食药监、消防等八部门通力配合摸排学校841所,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239家,取缔662家,整改率100%。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平台已录入601家校外培训机构,已发布534家,录入率104.16%,发布率92.55%,均位居全省前列,受到省教育厅的高度赞扬。
5.优化特殊教育发展。我市教育部门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共8所,其中市级1所,辖区内六个县(市)各1所,均为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区办1所,为培智学校。建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4个,分别是焦作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武陟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解放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山阳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校22所,共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6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68%,圆满完成省定95%以上的目标。
(五)加大投入、优化资源,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保障经费投入力度。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33019万元,全市占比16%,较2017年增加21064万元,成为第一大支出项目;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4550.04元、7349.20元、10235.57元、9462.48元、11118.24元、14456.27元,分别比2017年增加532.82元、434.13元、0.80元、1151.31元、2082.28元、2372.07元。市财政局下达财政教育专项资金12889万元,新建实验幼儿园南园、解放区映湖路小学等25个项目;市发改委加强资金统筹,批复(调整)教育项目6个,总投资93442万元,其中义务教育2个,投资3892万元。2018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89所、中小学340所,“择校热”、“大班额”现象极大缓解。
二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调整市区财政管理机制,出台文件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并按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焦办〔2018〕12号)文件,将“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财政奖补”列入“2018年焦作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由市委市政府督导严格按标准拨付。2018年,共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40755万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4679.57万元。
三是提升经费投入效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配备会计人员,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保证教育专项资金的预算、征收、拨付、使用过程科学规范。每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发展情况,拟定均衡教育政策,提出安排计划和分配方案,商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报领导批示后,下达当年财政教育专项资金计划,严格对照项目进展情况一事一结,并通过教育督政、专项督导督促检查,确保教育经费及时、有序、合规、高效使用,充分发挥经费导向作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均衡教育洼地,实现强校更强,弱校变强,有力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六)落实待遇、强化队伍,助力教育快速发展。
1.全力(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一城乡编制标准,全面落实“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要求,专编专用,不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近两年全市共计补充中小学教师2078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教师1055名,招聘特岗教师1023名,有效改善了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基本解决了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紧缺问题。同时,不断加大编制动态调整力度,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动态调整,从编制相对富余的县(市)区调剂386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到市直中小学,极大的缓解了中心城区特别是市直中小学教师严重缺编问题。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2009年以来,全市共招聘特岗教师3993名,其中2018年、2019年,分别招聘505名、355名。新聘特岗教师全部充实到农村教育,为农村教育队伍注入新鲜活力,缓解农村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2018年,城乡交流教师1273人,校长73人,并遴选100名教师到新疆、洛阳进行支教,超过教师总数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20%。王娟娟、侯海滨两位教师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2.强化保障教师队伍待遇。落实工资待遇方面。实现教师工资与公务员津补贴调整同步实施。2014年10月、2016年7月、2018年7月三次调整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教师平均工资总体上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自2018年8月起,特岗教师工资性经费补助由每人每年3.16万元提高到3.52万元,并参照公办教师待遇落实“五险一金”,确保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落实“一贴两补”方面。及时印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发放办法》等政策文件,并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一补两贴”和乡村教师走教补贴标准,班主任津贴在省定400元标准的基础上,初中和高中学校每月分别提高100元和2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提高60元。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 “一贴两补”发放工作,得到省政府第三督查组充分肯定和认可,省教育厅厅长郑邦山9月5日在省政府举行的“河南省待遇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就该项工作对我市提出表扬。截止9月底,我市“一补两贴”共发放金额4196万元,其中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142万元;班主任津贴1261万元;教师教龄津贴1793万元。落实“两房”建设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周转房、保障房建设。一是加快周转房建设。2017至2019年,我市共规划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1276套,规划面积44660平方米,总投资8140.75万元,其中,2017年370套,年底可投入使用;2018年511套,温县已投用,其他县(市)正在主体施工;2019年385套,正在进行前期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任务举措,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焦作市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市住建局牵头起草《焦作市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教育局根据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后拟经政府常务会同意后印发。
3.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抓好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教育、师德标兵和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并邀请焦作师专聂慧丽教授送培到校,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了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2018年共评选出优秀师德征文411篇,案例107篇,最美教师15名,师德标兵100名。我市推荐的两名选手在河南省“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演讲比赛中全部荣获一等奖。严查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明确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与教师、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对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
4.不断提升教教师队伍素养。大力加强培训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培训机构业务能力,通过集中面授、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目前,六县市已有4所河南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2018、2019连续两年有8名选手获全省优质课一等奖,焦作市教育局、修武县教师进修学校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七)规范办学、细化督导,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18〕70号),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由教育、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教文〔2018〕29号),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以法制宣传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溺水、防欺凌、校车监测、护学岗等实际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平实校园”创建工作,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300余处,发放“平安校园行”宣传海报100000余份,推送安全短信65万余条,清理清查书刊音像店50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20家,为300余学校增设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校园师生安全。2018年,我市5所学校被授予河南省“平安校园”称号,市教育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发挥教育督导促进作用。市、县区均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保障了基本工作人员和督导经费。2018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强化过程性督导。实化督政“靶向”办学。充分发挥督导导向作用,将督政体系分解为经费保障、中小学校安全、幼儿园办园行为、普惠园建设、开学检查、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改薄等专项督导,紧扣热点问题,推进均衡发展,全市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优化队伍监督办学。构建“市、县、责任区、学校”四级督导网络体系,聘任230余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科学指导学校工作,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细化标准规范办学。出台《焦作市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选办法》,规划2018-2020年,全市学校基本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创建标准,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教育局面。2018年已有100所学校达标。强化监测指导办学。健全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我市每年分析、测算高三一、二、三模、中招、新七年级新生定位成绩等10余次,发放千万元市长教育质量奖,为制定教育发展方针、政策,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沁阳市充分发挥质量监测引领作用,成立县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公室,实现督政、督学、评估三项职能归口管理,设立6个专职督学责任区集体办公室,对中小学学业水平、学生负担、身心健康、家长满意度、兴趣特长、艺术素养等全面监测评估并形成报告向公众发布,监测结果用于质量奖发放及规划指导办学。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对标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和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市教育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公办园占比较低。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未达到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市80个乡镇(含涉农办事处)中还有4个没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8892人,在园幼儿占比仅达30.7%,离省定目标差距较大,任务较重,“入公办园难”矛盾仍十分突出。二是优质教育差距仍然存在。区域、城乡、校际间教育发展不平衡,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随着城市化发展加快,大量适龄儿童由农村过渡到城市,家长对城区优质教育的需求增长远大于教育发展步伐,造成城区部分义务教育热点学校及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无法消除。三是教育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县(市)区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积极性不高,存在经费拨付滞后、账目数字空转、经费使用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教育事业发展缓慢。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拟采用:适当增加幼儿园人员编制,并鼓励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教师,缓解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努力加大教育投入,持续提高政府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在南部城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城区及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均衡,彻底解决大班额现象;提高政府服务教育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意识,通过培训提高认识,通过督政检查促进认识,通过整改督导改正认识,不断提升政府部门教育服务能力,办好教育民生实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为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提供更大更强的人才支撑,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
2019年11月25日